各教学单位:
根据审核评估整改方案要求、本学期教学工作总体安排和《西北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附件1),学校启动了新一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为保证培养方案制定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现结合院系走访与调研情况,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按照指导性意见,科学设计与安排培养方案的体例与内容,具体参照
附件2。
2.通识通修课程模块由学校统一安排,其中,分层次通修课程由各院系根据《西北大学通修课程分层次改革方案》,结合学科专业性质、培养目标与规格,以及教学要求选择相应类型开设。
3.要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完善实践教学体系。文科和理工科实践学分必须达到规定的比例要求,各专业培养方案实践教学环节须明确实践教学的内容、方式与考核方法等。
4.各专业在修订培养方案的同时,须结合专业平台课与核心课,重点做好10-12门专业主干课程的中英文介绍工作。
二、工作安排
1.5月10日前,各院系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与论证工作。论证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3人,专家组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
2.5月16日前,各专业将经过论证并定稿的专业培养方案、专业主干课程中英文介绍(加盖院系公章)报送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材料以专业为单位建立word文档,文档以该专业名称命名,专业主干课程中英文介绍命名格式为“专业名称(主干课程)”,并发送至jxke@nwu.edu.cn。
3.5月底前,组织校外专家论证并报校教学委员会审定后,下发各单位施行。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是开展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依据,是大学育人精神与人才培养特色的重要体现。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方案的修订与论证工作,并按时提交相关材料,保证此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申素丽 倪小勇 88308182
电子邮箱:jxke@nwu.edu.cn
附件1:西北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附件2:西北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格式要求)
附件3:西北大学本科课程编码说明
附件4:通识通修课程教学安排
附件5:专业主干课程简介(中英文)
教 务 处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