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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点击次数:1322 发布时间:2019-12-16 15:53:23

校内各相关单位: 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 2017年度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我校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十二届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会和2017年省“两会”的决策部署,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要求,聚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持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并重,大力推进理论创新,积极为全省践行“五个扎实”、实现“追赶超越”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详见附件3) 三、申报要求 1、项目选题。选题必须符合《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按照规划引导与学术自主相结合的原则,申报人可根据《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自行设计项目选题并选择以下15个学科中相对应学科进行申报。综合性较强的课题,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研究;其他课题,鼓励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但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2、学科分类。共分15个学科: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哲学•宗教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历史•考古学,文学•艺术,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体育学,管理学。 3、成果形式。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专著,研究报告一般要在2019年10月底前完成;专著一般要在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4、资格审查。课题负责人一般应具备副高以上专业职称,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必须由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方具备申报资格。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在研的国家和省级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和参与今年的项目。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主要参与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参与人每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5、凡近三年作终止处理的项目负责人,一律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四、申报程序 1、课题申报者须严格按照填表要求填写《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2017年版)及《课题论证活页》(2017年版)。《申报书》和《论证活页》须计算机填写,填表中各字符间不得使用空格,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为保证受理申报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表格中规定时间进行材料报送: (1)4月25日—4月26日,科研秘书将申请者的《申请书》、《论证活页》各1式1份连同《汇总表》报送社科处形式审查。 (2)4月27日—4月28日,申报人打印、装订正式申报材料(《申请书》2份,《论证活页》6份,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交至院系汇总。 (3)5月2日,各单位将最终材料《申请书》2份,《论证活页》6份,《汇总表》1份,及相关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社科处。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电话:88308194 联 系 人:侯 斌 邮箱地址:skcxmk@nwu.edu.cn 附件1: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 附件2: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论证活页 附件3:课题指南 附件4:申请汇总表 社 科 处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