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文科单位:
为客观公正的对我校教职员工完成的科研成果进行分类,配合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和博导遴选等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将于2017年3月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进行认定。具体安排如下:
一、著作类成果:
1、凡需申请著作鉴定的老师,须提交待评审学术著作原件1本,请同时提供该著作的学科类别、完成形式(合著或独著)以及本人完成字数等必要信息;
2、译著、教材和电子出版物不在评定之列;
3、已在往年参加过学校统一组织评定过的著作不再进行二次评定;
4、经学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的著作,不再进行评定。
二、论文类成果:
发表于2014年7月1日以后,适用于我校《西北大学优秀学术期刊目录(人文社科)》的以下3类论文类成果须提交社科处进行评定:
1、在《求是》、《中国高等教育》、《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的2500字以上学术论文,由论文作者通过本单位向社科处提出B类期刊认定申请,经专家评议通过的,认定为B类期刊论文。
2、发表在港澳台重要学术刊物的论文,以及以外文撰写在国外相关专业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由论文作者通过本单位向社科处提出认定申请,经社科处组织专家评议通过,认定为C类期刊论文。
3、以第一署名人在国家级重点学科和国家级重点研究基地、国家一级学会正式出版的连续性、专业性出版物发表的论文,由论文作者通过本单位向社科处提出认定申请,经社科处组织专家评议通过,认定为C类期刊论文。
三、咨询报告、成果要报、专家建言
根据《西北大学优秀学术期刊认定目录(人文社科类)》西大社科〔2014〕1号文件,社科处接受以下成果认定申请:
1、我校学者提交的咨询报告、成果要报、专家建言,上报政府有关部门被国家领导人批示肯定,并被国家部委采用,由成果提交者通过本单位向社科处提出B类期刊论文认定申请。
2、我校学者提交的咨询报告、成果要报、专家建言,上报政府有关部门被省级以上领导人批示肯定、并被省级以上部门采用,由成果提交者通过本单位向社科处提出C类期刊论文认定申请。
四、材料及报送要求
1、申报者需提供认定成果原件1份,研究报告类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2、在提供原件的基础上,请申报者从学术的角度、以简介的形式形成认定申请书,并加盖院系公章,1式6份。
3、请各单位统筹管理,根据申报者成果类型不同,填写相应的附件进行汇总。之后,将汇总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3月10日前报送社科处,逾期不再受理。
4、为更好地支持广大教职工工作,报送材料时间延期至2017年3月24日。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张 彤
联系电话: 88308192
附件一:西北大学学术著作认定申报书目清单
附件二:西北大学学术论文认定申报清单
附件三:
西北大学咨询报告认定申报清单
社科处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