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及时清理待报废设备,保证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请各单位将资产清查中已上报的待报废设备交学校报废品库房,进行统一回收处理。现将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按照仪器设备报废有关年限要求,此次报废设备以2010年1月1日为基准点,即凡是购置时间在2010年1月1日(含2010年)以后的设备不在本次报废处置范围内。
2、由于学校报废品库房面积限制,请报废资产量较小的单位先行办理移交入库手续,报废资产量较大的部分院系统一集中报废设备,便于拍卖时现场核实及残值评估。
3、请各单位按照已审批的待报废设备清单,就近联系工作人员办理报废设备入库单,并将待报废设备分别交长安校区、太白校区报废品库房。各单位已审批清单发送至资产清查工作人员邮箱或qq。
联系人:高言 电话:88308312(长安校区)
千梦迪 电话:88303856(太白校区)
资产设备管理处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