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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3621 发布时间:2019-12-16 15:34:4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完善博士研究生选拔体系,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高水平创新性科研成果的形成,2017年学校继续以“硕博连读”方式,选拔具有科研潜质的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指标 1.选拔指标不占用培养单位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只规定推荐最高限额,实行全校竞争、差额选拔。 2.两院院士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占培养单位指标。 3.每位导师仅能招收1名“硕博连读”研究生。 二、选拔范围 “硕博连读”是指学校从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校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选拔方式。选拔范围: 1.所有在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职研究生应为西北大学一线教学、科研人员。 2.所学专业在西北大学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政治合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违纪现象。 2.学习成绩优良,所学课程未出现补考或重修现象,专业基础扎实,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 3.身心健康,符合我校相关要求。 (二)具体要求 1.2014级和2015级硕士研究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要求的课程,修满规定学分。 (2)在读期间科研成果具体要求 2014级:理工类要求发表SCI检索或权威刊物论文且发表论文达到《西北大学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成果规定》(校发[2007]研字14号)中所在学科对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成果要求;或至少发表SCI检索3区论文1篇;或连续两年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文史类要求至少发表权威期刊论文1篇;或期刊论文2篇且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或连续两年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015级:理工类要求至少发表SCI检索论文1篇;或核心期刊论文2篇且EI检索论文不少于1篇,或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文史类要求至少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3)补充说明 ①科研成果要求西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原则上要求研究生为第一(导师为第一,研究生为第二的成果最多计1篇)。 ②授权发明专利视同SCI检索4区论文。 ③省部级鉴定成果视同SCI检索4区论文。 ④ SCI检索4区论文1篇且EI检索(核心)论文1篇视同1篇SCI检索3区论文;EI检索论文每2篇视同1篇SCI检索4区论文;核心期刊论文每3篇视同1篇SCI检索4区论文。 ⑤重大转让成果每100万元视同1篇SCI检索4区论文。 ⑥文史类学生在SCI检索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视同权威期刊。 ⑦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每10万字视同1篇SCI检索或1篇权威期刊论文,在省部级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每10万字视同1篇核心期刊论文。 ⑧权威或核心期刊目录见校发[2007]科字2号及西大社科[2014]1号文件。 2.2016级硕士研究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完成第一学期所学课程,能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2)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和创新精神,能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进行创造性工作。同等条件下,推荐免试研究生或本科毕业学校为“211工程”或“985工程”院校者可优先推荐。 (3)所在学位分委会应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四、培养模式 1. 从不同年级选拔的“硕博连读”研究生采用不同的培养模式: 2014级,采用3年硕士+3年博士的模式。 2015级,采用2年硕士+3年博士的模式。 2016级,在获得硕博连读资格后1年硕士学籍不变,进行博士培育,享受博士研究生奖助待遇,1年后考核通过,则正式转成博士研究生,采用1年硕士+1年培育博士+3年博士的培养模式;考核不通过者,退还超出硕士标准的奖助,继续按照硕士培养。 2.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环节原则上按照学校规定的博士研究生培养环节执行,其申请博士学位的科研成果依据《西北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成果规定》执行。 、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研究生填写《西北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并按要求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表格见附件。 2.专家推荐。应有硕士研究生本人指导教师和两名相关专业教授(研究员)推荐。 3.考核小组审查。培养单位须成立硕博连读工作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由院长(主任)或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书记或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博士生导师代表等组成。考核小组按照选拔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4.公开答辩。考核小组组织公开答辩,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科研能力、学术潜力等进行综合评定,申请人必须取得考核小组成员2/3以上同意票数方为答辩合格。 培养单位要提前一天将考核小组成员名单和答辩的时间、地点提交研究生院教学办公室,以便检查。 5.培养单位审核和公示。考核小组提出推荐排序名单,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提交研究生院教学办公室。 6.学校审核。研究生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 7.学校确定录取名单和公示。 、时间安排 2017年3月10日前   个人申请、专家推荐、考核小组审查、公开答辩、培养单位审核和公示 2017年3月13日      培养单位将推荐名单及材料提交研生院审核 2017年3月23、24日  学校审核通过者网上报名 2017年4月           学校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其他 1.硕士研究生进行“硕博连读”专业申请时,可在同一学位分委会下跨相近一级学科申请。 2.“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入学前,应按硕士入学时的协议缴清硕士在学期间学费。博士入学后,按照学校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3.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因故放弃攻读博士学位,其硕士在校学习时间应延长一年。 4.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

附件:

1.西北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2014、2015级学生用)

2.西北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2016级学生用)

3.硕博连读基本情况汇总表

通知原件:关于做好201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