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次数:1601 发布时间:2019-12-16 07:33:13
各院、系、部及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风和学风建设,推进本科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根据《西北大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现就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西北大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实施细则》要求,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校级领导干部每学期至少随机听课1次;党政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每学期至少随机听课2次;各院系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教务员(教学秘书)、学生工作干部每学期至少听课4次,院系其他领导干部每学期至少听课2次。 2.各级领导干部在听课结束后,由各单位将听课记录表整理汇总,并于6月10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监督管理科(长安校区7号教学楼517室)。 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是我校教学质量监督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了解、支持和改进教学工作是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责任。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领导干部听课工作。 联系人:李学骞 电话:88308182 附件:西北大学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教 务 处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