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兹定于2016年12月27日召开2016年度单位评估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1.
时间: 2016年12月27日
教学科研单位评估时间:12月27日上午8:00—12:00;
党政管理及业务服务单位评估时间:12月27日14:00—19:00。
2.
地点:长安校区法学院模拟法庭小报告厅(从教学5号楼一层模拟法庭南侧小门进入)。
二、汇报要求
1.
评估形式:评估采取会议汇报(PPT,时间6分钟)方式,由各单位负责人按评估文件要求向学校评估委员会汇报,并接受质询。
2.
具体汇报顺序见附件。
请各单位于今天(26日)下午3点前往会场,调试PPT。
附件一:2016年教学科研单位评估委员会会议汇报顺序表
附件二:2016年党政管理及业务服务单位评估委员会汇报顺序表
人事处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