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年终将近,为保证学校财务收支的真实准确和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年终结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凡有各种培训班及其他对外服务收入需要分配的单位,请于12月20日前停止入账,并做好财务数据核对工作,以保证年底分配工作顺利进行;
2.12月20日前办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业务,12月20日之后停止办理该业务;
3.需发放劳务费的单位,请于12月23日前办理相关事宜,保证本月内及时发放;
4.凡有暂付款(借款)的单位和个人请于12月23日前抓紧到财务处办理冲账报销手续;
5.各单位请于12月25日前抓紧清理各种往来及结算事项,以利于年终结账及学校决算编报工作;
6.凡有年终结算任务的二级单位,请抓紧做好财务数据核对工作,并于12月25日前完成年终结算;
7.从12月25日起,长安、太白校区财务处会计科停止对外报销和借款,进行内部结账,编制年度决算。2017年财务报销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望周知!
财务处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