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关于开展2017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1495 发布时间:2019-12-16 15:17:58

各院(系):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为配合做好2017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2017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毕业生)。 二、推荐条件 1、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组织能力强,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截至2016年12月31日) 3、应届本科生,本科阶段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和学生会(团委)职务。 应届研究生,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得过院系及以上奖励,并担任过班委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职务。 获奖、任职时间截止到考察之日,任职时间一学年以上。 4、大学本科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推荐及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凡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填写《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报名表》(附件一)于2016年12月30日向院系提出申请。 (二)院系推荐。各院(系)按照通知要求,开展遴选推荐工作,对本学院提交报名表的申请人进行审核,并汇总填写《2017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附件二)(电子版及盖章后原件)于2017年1月5日前报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学校推荐。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会同院系,对照选调条件,进行审核,并汇总报江苏省委组织部。 (三)网上报名。经学校推荐的毕业生,于2017年1月10日至1月16日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报名,接受江苏省委组织部资格初审。报名时,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录单位。网上报名时,可兼报江苏选聘大学生村官志愿,有关政策详见《2017年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联系人:  米鑫  燕来 联系电话:88302514    88303867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6年12月16日 附件1 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报名表 附件2 2017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