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通知,按照《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编制重大专项2017年度计划有关要求的通知》(国科发专〔2016〕103号),及“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三”)实施工作的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专项三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17年度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原则
1、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指南中的课题设置、课题说明、研究目标、考核指标、实施期限、经费比例、申报方式等要求实施申报。申报注重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
2、申报单位应加强统筹协调和设计,认真分析研究相关技术和产业发展方向,制定具体技术发展路线图,合理分解任务,明确研发进度和重要考核节点。
3、申报单位应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http://www.most.gov.cn/fggw/zfwj/zfwj2010/201008/t20100817_78927.htm),结合课题具体情况,加强知识产权和标准研究,提出专利申请和标准文稿的相关指标,做好本领域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状况分析,提出知识产权、成果共享以及转化机制。
4、课题申报应注重发挥地方作用,加强重大专项与地方产业发展紧密结合,鼓励地方财政积极投入。对地方财政投入部分,应提供资金承诺。
5、申报单位应充分利用已有资源和成果,统筹与申报课题相关的优势和基础,做好衔接。包括已承担相关国家项目、国家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
6、申报单位应依据《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http://jkw.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0909/t20090922_210578.html),据实编报预算。中央财政投入与其他来源经费(包括地方财政投入、企业投资等)的比例应不高于各课题规定,按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对于入选的课题,若中央财政资金预算被评审核减后,在签合同时原承诺的其他来源资金的总额不得等比例减少,差额部分由课题承担单位自筹解决。原则上,自筹经费由企业落实,高校不承担自筹经费。
7、对于企业牵头的产品研发类课题,重点采用中央财政后补助的资助方式(预拨启动经费最高不超过30%)。
三、申报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重大专项课题承担实行法人负责制,法人单位是课题申报和实施的责任主体。申报单位应是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应具有较强科研能力、运行管理规范。
2、为支持产业发展,根据场景和技术路线不同,申报指南设置同类课题。在每一组同类课题中,每个牵头申报单位可牵头申报多个课题,并在申报时提交拟承担课题的优先次序(见附件2),如该牵头单位及其所属团队评审答辩成绩名列多个第一,则按照牵头单位事先提交的优先次序选择其中一个课题立项,其余课题按照答辩成绩,依次递补承担团队;每个联合单位如参与多个课题,则只能参与同一牵头单位的申报。即,最终每家单位在每一组同类课题中只能承担(牵头或联合)一个课题立项。2017年度申报指南共设置如下4组同类课题,其余课题为非同类课题:
3、申报单位(包括牵头及联合申报中的任意一方)对同一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4、为促进科技创新合作,鼓励联合申请。牵头申报单位应更好促进团队整合,集中优势团队力量攻关,对联合单位申报资格进行审核。申报单位中的联合单位数量不超过申报指南的具体规定,其他单位可以协作方式参与课题实施。对于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申报课题,鼓励中外双方合作申请。
5、牵头申报单位应是课题任务的主要承担者,课题内部组织实施的管理者。对于集团公司,如具体工作由子公司承担,为便于经费使用和管理,应由子公司直接申报。
6、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2年1月1日后出生)。课题负责人投入课题研究的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在国内年度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7、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在研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专项课题。课题研究人员(包括课题负责人)如同时参加多个中央财政科技计划课题,合计投入课题研究的时间不得超过其工作时间的100%。
8、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所设范围之内,对某一课题的整体研究内容进行申报。如实、完整地填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中的各项内容,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并按相关规定加盖公章和签字。
9、申报单位依据课题实施的实际需要如实编制经费需求。有自筹经费配套要求的课题,申报单位应按照经费比例提供足额配套及相关资金存款证明。
10、申报单位需通过地方对口专项管理工作机构(见附件3)审核、汇总后集中报送。
四、申报流程
1、在线填报。课题申报统一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在线方式申报(见附件4、5)。
有意向申报人联系科技处计划项目科(联系电话:88302962),由科技处创建账号,项目申报人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后报送至地方对口专项管理工作机构。地方对口专项管理工作机构完成在线审查并上报。填报信息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评审答辩的依据。请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ervice.most.cn/
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
传真:010-88654001/4002/4003/4004/4005。
技术支持邮箱:
program@most.cn
2、组织推荐。申报课题在线提交后,申报单位下载打印申报书电子版,用A4纸双面打印,正文与附件一并装订成册(简易胶装),一式2份(均为盖章原件,封面标注正本,自行存档份数自定);电子版光盘一份,电子文件名称格式为:“课题编号_单位名称_课题名称_申报书”(例如:1-1_单位名称_增强移动宽带5G系统概念样机研发_申报书);同类课题优先选择次序承诺一份(盖章原件)。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地方对口专项管理工作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地方对口专项管理工作机构汇总并行文,通过快递或派专人将申报材料按时间要求集中送达至规定地点。
3、集中形式审查。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开展集中形式审查(审查内容见附件6)。通过形式审查的课题申报材料,将参加课题评审答辩。答辩时,还需提供申报材料10份副本,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服务与咨询。为做好此次课题申报工作,定于12月5日下午14:30在中国职工之家B座3层多功能7厅召开“2017年度课题申报指南工作会议”(会期半天、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路1号),由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重大专项总体组专家解释说明拟部署课题的任务、目标及考核指标等主要内容。请有参会意愿的单位于11月25日前反馈回执(见附件7)。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
5、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提交和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各阶段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在线填报时间:2016年11月14日8:00-2017年1月2日17:00
组织推荐及报送时间:2017年1月4日-1月6日17:00
集中形式审查时间:2017年1月8日-9日17:00
6.材料报送与咨询。
学校科技处联系电话:88302962
受理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1124室
接收人:专项二处 陈昊010-68205251/13552756985
邮政编码:100846
咨询电话:(工作日时间8:30-17:00)
王纪涵010-68207726/13718567726(课题指南)
高隽 010-68207724/13810764058(预算编制)
传真:010-68205249
附件:
1.“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重大专项2017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2.申报同类课题承诺函
3.地方对口专项管理工作机构名单
4.填写说明
5.网络申报说明
6.形式审查标准
7.参会回执
科技处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