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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评选甲骨文释读优秀成果奖励的通知

点击次数:1445 发布时间:2019-12-16 07:06:26

校内各有关单位: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同意,为充分调动海内外甲骨文研究者的积极性、创造性,解决甲骨文释读目前面临的瓶颈问题,推动甲骨文释读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中国文字博物馆自即日起组织实施甲骨文释读成果专项奖励计划,面向海内外公开征集优秀成果并予以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文字博物馆 二、奖励对象 海内外对甲骨文释读作出公认的突破性贡献的学者个人、科研团队及有关学术机构。 三、奖励标准 1. 对破译未释读甲骨文并经专家委员会鉴定通过的研究成果,单字奖励10万元;对存争议甲骨文作出新的释读并经专家委员会鉴定通过的研究成果,单字奖励5万元。 2. 对破译未释读甲骨文并经专家委员会鉴定通过的研究成果,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审核后,可认定为承担1项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 四、评审程序 1. 成果征集。参评者须撰写《甲骨文释读成果科学论证报告》,经2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后,报送中国文字博物馆。 2. 专家评选。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甲骨文释读成果评选专家委员会,对所征集的研究成果进行严格评审和科学鉴定后,提出建议奖励成果和作者名单。 3. 社会公示。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批准后,奖励成果及作者名单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上公示7日。 4. 公开奖励。此项工作列出专项经费,对公示无异议的研究成果按规定予以奖励。 五、有关要求 1. 鼓励甲骨文研究者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与传统研究手段相结合,形成原创性研究成果。《论证报告》须内容丰富、论证严密、资料翔实、方法科学、表述规范,不做格式化要求。凡属主观臆测、缺乏科学依据的成果,一律不予参评。 2. 参评者须保证其提供的成果无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行为,无知识产权争议。参评者需对申报成果的真实性负责,参评成果引起的法律纠纷由参评者自行负责。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如果获奖,一律追回奖金。 3. 《论证报告》一律用电脑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材料包括:(1)每项《论证报告》纸质文本5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4份,电子文本1份(请用Word文档制作);(2)2名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意见。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审。 4. 中国文字博物馆有权使用获奖成果的所有数据和资料,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电话:88308194 邮箱:skcxmk@nwu.edu.cn

社科处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