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院(系)、科研机构、相关单位:
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办辐射函〔2016〕1672号)、陕西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陕环办函〔2016〕92号)和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放射源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市环办发〔2016〕133号)要求,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决定在全校开展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
请各单位全面梳理,认真排查本单位在教学、科研和业务工作中使用放射源的现状;排查在用和非在用放射源数量,放射源完整的数据信息。并且填报《西北大学辐射安全管理项目表》(见附件1)和《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源应用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
各单位根据排查情况,于2016年11月2日(周三)下午4:00前将上述两份表格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至资产设备管理处。若无相关辐射和放射源的单位,请书面报告无上述两种情况。
联系人:冷 鑫 党丹珩
E-mail: syk@nwu.edu.cn
电 话: 88302263
西北大学辐射安全与保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日
附件1、西北大学辐射安全管理项目排查表
附件2、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源应用情况登记表
附件3、关于发布放射源分类办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