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关于申报2017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点击次数:1543 发布时间:2019-12-16 06:55:28

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教技办〔2016〕19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陕西省教育厅2017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引导、培养青年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稳定科研人才队伍,提高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加强高校内涵建设,服务陕西经济社会发展。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项目类别。 1.自然科学专项科研项目: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其中45岁以下人员占申报数70%以上)。 2.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优先重点支持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申报的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服务地方专项项目需进行查新) 3.重点科研项目:以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为基础,重点支持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以及对学科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 (二)资助重点。 1.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 2.资助的重点研究领域:自然科学研究主要围绕我省新兴产业领域和有关创新驱动发展确定的重点研究领域。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侧重选择为我省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服务的经济学、法学等应用学科研究项目。 3.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鼓励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与科研实力较强的高校联合申报科研项目,通过项目合作,为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培养科研骨干人才。 三、资助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自主申报,申报项目要做到重点明确,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 (三)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没有结题验收的项目组负责人,不得申请2017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人基本信息弄虚作假,发现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四)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包括副高)不得申请2017年度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 (五)专项项目申报内容将作为结题的依据。自然专项项目申报金额2万元,专项项目核心期刊1篇,总数不少于2篇,研究报告1。重点实验室项目申报金额5万元,核心期刊3篇,目标明确,需要基本的技术指标或参数。 (六)服务地方专项项目需要进行查新。 四、申报数量及程序 2017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一)专项项目: 按照省政府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和简化行政审批的要求,今年专项科研项目继续实行“设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项目负责人请填写《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以院系为单位于10月8日上午前报送科技处,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的请在系统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提交最终版申请书至科技处。 (二)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通过网上申报后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计划。 (三)重点科研项目:原则上每个重点实验室可申报3—5项,由重点实验室择优推荐,列出推荐顺序,报送申报清单需有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签字盖章。重点实验室项目结题率低于50﹪者,该基地限报1项。重点科研项目由省教育厅在学校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审定,确定立项计划。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络申报时间。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重点科研项目截至2016年10月11日18:00,专项科研项目截至10月13日18:00。届时网络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二)纸质申请书。所有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系统生成,专项项目申报材料一式6份(待评审通过经系统申报后提交最终申请书一式1份),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重点科研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6份。 (三)各单位报送《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四)以院系为单位报送申请材料,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重点科研项目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10月11日送至科技处计划项目科;专项科研项目正式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10月13日送至科技处计划项目科(太白校区行政楼307),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 为了确保科研计划项目评审的公平、公正,省教育厅将委托陕西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协会组织2017年度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和重点研究项目的评审工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新增账号请由科研秘书老师统一报给科技处。 项目申报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计划项目科。联系电话:88302962 系统相关问题请联系系统支持电话:87669498 附件一: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二: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三:2017年度省教育厅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四:陕西省教育厅重点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写提纲(重点实验室类)

科技处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