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退休教职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精神及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陕人社发[2016]37号)文件规定,要求对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进行调整提高,现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统一增加77元。
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同类人员2015年末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为基数增加4%。
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193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36年1月1日至194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四、本次调资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五、9月底学校将先行补发2016年1-9月调资增资部分,10月份正常开始按照调资后标准发放工资。
人 事 处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