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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节放假期间学生稳定安全教育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点击次数:1432 发布时间:2019-12-16 14:53:08

各院(系)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确保国庆节放假期间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国庆节放假期间学生稳定安全教育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学生放假时间为10月1日(星期六)至7日(星期五),共7天。10月8日、9日正常上课,10月8日(周六)上10月4日(周二)的课、10月9日(周日)上10月5日(周三)的课。 二、切实加强学生的教育引导 1.加强学生安全教育。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确保每一名学生都了解相关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自护自救意识和能力,特别是提高2016级新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骗防盗能力。特别做好以下几方面的教育工作: ⑴学生离校时,要整理好自己的日常用品,保管好贵重物品,学校在三校区分别设立了“学生贵重物品寄存室”(长安校区在本组团楼;太白校区在2号公寓楼;桃园校区在5号公寓楼),提供假期贵重物品寄存服务,有需要的同学可直接到楼管处办理;离开宿舍时,务必切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⑵提醒学生外出时不要搭乘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回家或返校途中看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假期不得参加探险活动,不到没有安全保障的地域嬉戏、玩耍,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⑶要对学生加强规范用电、火灾逃生、预防天然气(煤气)中毒等方面的知识教育;提醒学生根据气象及地质灾害预报做好灾害预防及避险工作;提醒学生,假期预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不到卫生条件差或者没有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场所就餐,注意食品卫生安全。 2.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充分发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工作体系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发挥好院(系)辅导站、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舍长的教育作用,对于有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救助。要关心心理压力过大学生的假期生活,引导其进行必要的自我心理调适。 3.加强法纪法规教育。教育学生假期走亲访友或外出时,应遵守法规校纪,言行举止体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不参加未经批准的集会活动。 4.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的学习和生活。国庆节放假时间比较长,要引导学生在休整、放松的同时,做好各门功课的复习、预习工作,做到劳逸结合,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 5.关心留宿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教育留宿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提醒留宿学生晚间外出注意安全结伴而行,注意饮食卫生,预防疾病传染发生。 三、工作要求 1.开展稳定安全隐患排查,加强稳定安全形势研判。各院(系)要在学生放假前集中开展稳定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稳定安全隐患;要按照学校稳定安全工作要求加强稳定安全形势研判,完善假期学生稳定安全应急预案,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放假期间校园的稳定安全。 2.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各院(系)要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及时上报。值班安排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备案。 3.认真落实学生管理相关制度。各院(系)要严格执行学生管理各项制度,特别是学生离校去向登记等制度,做好学生离校去向登记相关工作。国庆节假期,严禁学生以任何名义在校外私自租住民房;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集体出游;开展大型学生活动或校际间学生活动要报经学校审批同意。提醒学生提前订购返程车票按时返校,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须履行请假手续。 4.做好留宿学生的管理工作。对假期留宿学生信息要进行认真登记汇总,要指定专人管理假期留宿学生,掌握学生动态,做好相关记录。 5.认真做好学生返校情况检查工作。各院(系)学生工作干部于10月7日晚到学生宿舍,检查、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并将本科、研究生统计结果于10月7日晚上11时前分别报送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和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四、假期常用服务电话 学生工作部(处)值班电话: 88303804(太白校区) 88308133(长安校区) 研究生工作部值班电话: 88308613(长安校区) 公安处值班电话: 88302110(太白校区) 88308110(长安校区) 88363110(桃园校区) 校医院值班电话: 88302434(太白校区) 88308199(长安校区) 88373405(桃园校区)

请各院(系)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