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至2017学年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的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陕教【2016】117号)精神,为缓解物价上涨给普通高校学生生活带来的影响,面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2016年至2017年生活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学校2016年6月认定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2016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待认定工作结束后予以发放。
二、补贴标准、期限
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30元,补贴期限为2016至2017学年10个月,每生共计补贴300元。
三、几点要求
1. 请各院(系)认真核查学生名单,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
2. 补贴资金专款专用,要按照标准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不得抵顶,冲减补贴资金。
3. 请各院(系)于9月23日将《2016年至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清册》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郑曙光
电 话:88308540
学生工作处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