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省教育厅通知,本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自然科学专项)结题工作(第二批)已经开始,现就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结题程序
本次项目结题范围包括:执行期到期项目与往期未结题项目(项目负责人可在结题系统中查看项目研究状态)。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采取网上填报(系统于9月8日开放填报),集中受理方式结题。
办理程序:项目负责人登录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填报《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科技处在线审核。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通过结题系统生成纸质文档,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以院系为单位报送结题材料。
二、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及结题附件材料一式三份,以院系为单位,统一于2016年9月20前报送至科技处计划项目科(太白校区行政楼307)。如果项目负责人遗忘结题系统账号,请与科技处计划项目科联系,联系电话:88302962。
三、注意事项
1.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计划项目责任书中所列的预期研究成果提供项目成果材料。
2.结项材料中凡是有被三大索引以及核心期刊收录的论文,请附上教育部查新工作站出具的检索证明,请于相应索引数据库中进行检索。其他成果材料请附上相应的佐证材料。
3.凡未按期完成需要延期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书面报告理由并提出延期申请。延期申请应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
附件一:
陕西省教育厅科研专项项目结项材料要求
附件二:
陕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
科技处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