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增强研究生科学研究能力,充分调动研究生在科研工作中的主动性,根据新文件《西北大学研究生助研工作管理办法》(西大研[2015]12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本学年研究生助研工作安排如下:
一、助研岗位设置
助研岗位按学年进行设置,由导师根据项目研究需要提出岗位设置申请,填写《西北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1)一份,申请表内所有内容均须认真填写,不得有空白。各单位审核后,统一于9月23日前将申请表交研究生院研究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二、助研岗位津贴发放
助研岗位津贴按月发放。各单位填写《西北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发放单》(附件2)一份,统一汇总后,于9月23日前交研究生院审批,同时提交电子版,校财务部门按月将2016年9月—2017年1月、2017年3月—2017年7月的助研岗位津贴转至研究生个人交通银行卡上。
若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发放标准、经费来源和发放起止月份需要变更,各单位填写《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变更申请表》(附件3)一份,经导师同意,单位审批,研究生院备案后,到财务处办理津贴发放变更手续,自申请受理日期的下个月起执行。
三、其他
1.助研岗位津贴的支付具体额度由导师根据研究生参与科研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量确定,原则上博士研究生每月发放标准为600--32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发放标准为300--1600元。
2.若因科研工作需要,岗位津贴支付超出标准上限,由导师提出申请,培养单位审核,研究生院审批后,方可办理津贴发放手续。
3.助研岗位津贴从导师科研经费中支付,其支付要符合有关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规定。
4.学校每月统一将助研岗位津贴转入学生个人银行卡。由于学校开户行为交通银行,所以银行卡必须为西安本地交通银行借记卡。交通银行信用卡、存折或其他银行账户无法转账。
5.通知中所有表格均可从研究生院网站资助信息窗口下载。
附件一:西北大学助研岗位设置申请表
附件二:西北大学助研岗位津贴发放单
附件三:西北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变更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1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