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16级新生:
根据学校迎新工作安排,现将2016级新生肝功抽血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
1.全体2016级本科生、高职和软职学院学生进行肝功抽血、外科、五官科等项目检查;
2.全体2016级研究生仅进行外科、五官科项目检查(入学报到当日未抽血的研究生也可在本次检查中抽血)。
二、检查时间、地点和范围
1. 9月5日,6:00——8:30,长安校区校医院(10号教学楼一层大厅),长安校区军训师一团全体新生及长安校区2016级研究生;
2. 9月6日,6:00——8:30,长安校区校医院(10号教学楼一层大厅),长安校区军训师二团全体新生及长安校区2016级研究生;
3. 9月7日,6:00——8:30,太白校区校医院一层大厅,太白校区军训师三团全体新生及太白校区2016级研究生;
4. 9月8日,6:00——8:30,桃园校区校医院,桃园校区2016级新生。
三、注意事项
1. 全体同学需携带入校体检时发放的《新生入学体格检查表》,肝功抽血需
空腹进行;
2.《化验报告单》需填写姓名、性别、院系专业等信息;
3. 抽血后学生本人仅保留“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登记表”一联,其他体检表格均交至校医院工作人员处。
4. 各军训连具体抽血顺序以本连指导员通知为准,研究生可在上述时间段内就近选择校区抽血。
特此通知。
校医院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