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确保新学期本科教学工作规范、平稳、有序开展,现对有关工作具体安排提出如下要求:
1.教学安排与落实
本科生课表已在上学期末排定,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课堂教学、实验教学的准备工作,严格按照上报的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本科生从8月29日开始上课(2016级新生从9月18日(周日)开始上课),请任课教师根据课表按时开课。
开课前,各教学院长(主任)应对本院(系)的教学准备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安排,认真落实有关事宜;教务工作人员应及时将本学期的《教师工作手册》发到任课教师手中,并认真核对课表(包括班级人数、教室编号及容纳人数等)。
本学期教材供应工作已经准备到位,各院(系)应督促学生按照学校规定时间领取教材,保障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2.教学检查
本学期,学校将继续加强日常教学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教师教学计划执行、随意调停课及请人代课情况和学生到课及上课使用教材的情况,检查结果将及时通报全校并做为教师教学状态评估的重要依据。
各院(系)应对本单位实验室等教学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到位,加强对教师、学生的督促,并对本院(系)的课堂教学情况跟踪检查。
3.补考与学籍管理
按照《西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09】教字32号)文件规定,补考安排在开学第二周。各院(系)须在开学第一周内做好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补考成绩出来后,教务工作人员要对学生修读的课程及学分进行统计,涉及学籍异动的应及时上报、处理,达到学业警示标准的应上报教务处予以警示。
请各院(系)严格执行学校规定,按照以上要求,认真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新学期教学活动有序进行。
教 务 处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