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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三五”第一批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知

点击次数:1733 发布时间:2019-12-16 06:38:22

各有关单位: 重大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三五”发展规划》优先发展领域,在深入研讨和广泛征求科学家意见的基础上,现发布“十三五”第一批26个重大项目指南(见附件),请申请人按项目指南中所述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提出申请。 一、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在站博士后、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均不得作为申请人(即项目主持人和课题负责人)进行申请。 (二)申请要求 1.重大项目的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7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2.“十三五”期间重大项目只受理整体申请,要分别撰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不受理针对某个项目指南的部分研究内容或一个课题的申请。 每个重大项目应当围绕科学目标设置不多于5个重大项目课题。重大项目的申请人应当是其中1个课题的申请人。每个课题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每个重大项目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数量合计不得超过5个(部分重大项目的课题设置和合作研究单位数量有具体要求,以相关重大项目指南为准)。 二、限项规定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 2.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项目。上一年度获得重大项目资助的项目主持人和课题负责人,本年度不得再申请重大项目。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重大项目申请书采取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申请人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我校科技处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3.重大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应在信息系统中先填写“项目申请书”,并给该重大项目课题申请人赋予课题申请权限,未经赋权的课题申请人将无法提交申请。 4.申请书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项目申请书”或“课题申请书”,附注说明选择相关的重大项目名称,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部分重大项目有具体要求的,按照相关重大项目指南要求填写)。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5.申请人应当按照重大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所申请重大项目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说明本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项目申请书”中的“主要参与者”只填写各课题“申请人”相关信息;“签字和盖章页”(可根据需求增加)中“依托单位公章”应加盖“项目申请人”所属依托单位公章,“合作研究单位公章” 应加盖“课题申请人”所属依托单位公章。 “课题申请书”中的“主要参与者”包括课题所有主要成员相关信息。“签字和盖章页”中“依托单位公章”,应加盖“课题申请人”所属依托单位公章;“签字和盖章页”中“合作研究单位公章”,若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6.重大项目实行成本补偿的资助方式,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建议予以资助的项目进行资金预算专项评审。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中有关成本补偿式预算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7.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 “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应当通过各自的依托单位提交。其中“课题申请书”必须先于“项目申请书”提交,“项目申请书”待全部“课题申请书”提交完毕并确认生成项目总预算表无误后再行提交。 8.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四、项目申请接收注意事项 1.申请报送日期为2016年8月22日至26日16时。 2.申请人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8月26日16时)前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 3.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时,还应包括本单位公函和申请项目清单,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4.可将纸质申请书直接送达或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重大项目申请材料”。请勿使用邮政包裹,以免延误申请。 5.申请书由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材料接收工作组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行政楼101房间) 邮编: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联系国家基金委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校科技处联系,联系电话:88302962。

科技处

2016年7月9日

  附件:1.“大数据的统计学基础与分析方法”重大项目指南    2.“引力波相关物理问题研究”重大项目指南    3.“光子态的时空演化与应用”重大项目指南    4.“纳米器件辐射效应机理及模拟试验关键技术”重大项目指南    5.“二维碳石墨炔可控制备与性质”重大项目指南    6.“面向精准合成的新金属配合物及其反应研究”重大项目指南    7.“金属配合物催化的高分子精确合成”重大项目指南    8.“生物质催化定向转化制备重要含氧小分子化合物”重大项目指南    9.“棉纤维发育的基础研究”重大项目指南    10.“脂代谢可塑性调控的分子与细胞机制”重大项目指南    11.“东亚季风轨道尺度变率及动力机制研究”重大项目指南    12.“ENSO的变异机理和可预测性研究”重大项目指南    13.“页岩气差异富集机理”重大项目指南    14.“中国冰冻圈服务功能形成过程及其综合区划研究”重大项目指南    15.“面向功能构筑的新型响应性高分子材料”重大项目指南    16.“电磁场作用下的冶金相变机理”重大项目指南    17.“高性能构件材料-结构一体化设计与制造”重大项目指南    18.“高功率密度电机系统非线性时变表征与可靠运行机制”重大项目指南    19.“面向高频宽带分布式相参成像雷达的微波光子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指南    20.“基于互联网群体智能的软件开发方法研究”重大项目指南    21.“空间翻滚目标捕获过程中的航天器控制理论与方法”重大项目指南    22.“阿秒光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指南    23.“互联网与大数据环境下高端装备制造工程管理理论与方法研究”重大项目指南    24.“绿色低碳发展转型中的关键管理科学问题与政策研究”重大项目指南    25.“代谢物及细胞感受代谢物异常与肿瘤发生发展”重大项目指南    26.“生物大分子药物高效递释系统”重大项目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