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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正高级工程师职务申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公示

点击次数:1603 发布时间:2019-12-16 14:34:31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6]448号)文件,经审查,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董发昕、地质学系李永项、化工学院褚雅志3位同志符合正高级工程师职务申报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6月29日至7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人事处反映。 反映材料需实名提交,报送至长安校区人事处教师科(或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k@nwu.edu.cn),以便核实并反馈,我们将严格保密。非实名反映材料学校不予处理。公示期满后,不再接收反映材料。 联系电话:88308225  

人事处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