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平台:
根据西安市科技局、财政局联合出台的《西安市加快技术转移转化的若干措施(试行)》(市科发【2016】32号)的文件要求,现西安市政府将对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西安地区共享设备提供单位及使用单位进行奖补。
一、奖补对象:
(一)共享设备提供方:在西安市辖区内的高等院校,并已在西安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内登记备案、对外提供相关服务。
(二)共享设备使用方:在西安市注册和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仪器设备应是在企业的创新研发活动中,通过西安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使用的由高校院所提供的共享设备。
二、申报材料:
- 我校作为设备共享提供方填报《西安市设备共享奖励申请表》(附件一);
2.申报单位在创新研发活动中所开具的合法票据、合同等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科技处统一提供);
三、有关说明:
准备《西安市设备共享奖励申请表》(见附件)为一式三份,请于2016年6月27日报送科技处技术合作与转移平台,电子版发送zhangxiao@nwu.edu.cn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霄
电话:88302617
科技处
2016-06-22
西安市设备共享奖励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