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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点击次数:1789 发布时间:2019-12-16 14:28:49

内各有关单位: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批准,国家社科基金设立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研究专项工程申报工作从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紧扣党和国家的发展目标、中心任务、战略部署,深入研究阐释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系统的梳理阐释、概括提炼这些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理基础、理论体系、逻辑起点和方法论等各个方面。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一流学术水准,坚持话语体系创新。 二、研究方向 本专项工程2016年度确立以下13个重点研究方向。 1.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哲学基础研究 2.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概括提炼及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的理论贡献研究 3.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理论体系研究 4.党中央治国理政的经济思想研究 5.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法治思想研究 6.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政治思想研究 7.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文化思想研究 8.党中央治国理政的社会思想研究 9.党中央治国理政的生态文明思想研究 10.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党建思想研究 11.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外交战略思想研究 12.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军事思想研究 13.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思想方法研究 三、工作安排 1.请根据以上研究方向,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和科研优势,明确主攻方向,把握研究重点,组建精干、高效的专业研究团队,自拟研究选题,开展综合研究和专题研究。要精心选择政治素质高、前期成果丰富、学术影响力较大的学者担任首席专家。凡有内容相近的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面向十三五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申请本专项工程。 2.本次申报中将采取限项申报、择优上报的原则。经全国社科规划办评审通过的,将以国家社科基金专项委托方式立项,未列入专项委托项目的,经陕西省社科规划办评审通过的,将以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给予立项。 3.本专项工程立项课题研究周期为两年。课题组应于2016年年底前提交1-2篇正式发表的有分量、有深度、有较大影响力的重点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 4.请于6月20日前将《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专项申请书》一式4(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社科处。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电话:88308194 联 系 人:侯 斌 电子邮箱:skcxmk@nwu.edu.cn 社 科 处 2016年6月2日 附件:201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专项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