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师德建设,在全国推广交流师德建设工作经验,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组织申报师德建设优秀工作案例的通知》(陕教师办[2016]24号),现就我校做好师德建设优秀案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条件
1.本单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无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本单位教师近三年无重大违反师德行为。
3.本单位近一年内无新增的、经查实的有偿补课、收受礼品礼金现象。
4.师德建设总体工作或某项工作理念先进、举措有力、实绩突出、经验典型。
二、注意事项
各单位请于6月13日前将(1)《师德建设优秀工作案例申报表》;(2)本单位近年来师德建设方面工作情况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报送人事处。纸质版报送至教师科(长安校区7号楼509室),电子版发送至jsk@nwu.edu.cn。
联系人:魏强
联系电话: 88308225
附件:
师德建设优秀工作案例申报表
人事处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