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校友是学校宝贵的资源和财富,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中共西北大学委员会 西北大学关于加强校友工作的意见》(党发[2009]31号)文件精神,为建立校友与母校沟通的桥梁,增强校友间的凝聚力,推动校友工作进一步开展,拟从2016届毕业生中择优选择校友工作年级理事,作为学生毕业后学校与校友、校友与校友之间联系的纽带。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推荐条件:推荐人选应热爱母校、热心校友工作及公益事务、责任心强,在其班级及年级同学中人缘好、组织能力强;
2.推荐办法:按照班级建制推荐,各院(系)本、专科毕业生每班推荐1人,研究生毕业生每个专业超过50人的推荐2名,少于50人的推荐1名;
3.工作安排:请各院(系)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校友工作年级理事的动员、选拔和推荐工作,并于5月30日前将《2016届校友工作年级理事登记表》(见附件)签字盖章后交至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办公室(北校区行政楼四层428室或南校区7号楼515室),电子版发送至xyh@nwu.edu.cn。
附件:
校友年级理事信息登记表
联 系 人:丁晓雯 李赛玉
联系电话:88302613(北)88308201(南)
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