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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校本科专业通识课程有关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1246 发布时间:2019-12-16 14:24:32

各教学单位和通识课程任课教师: 根据《关于开设本科专业通识课程的通知》(校发[2004]教字15号)要求,现将本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期末考试工作和下学期通识课程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通识课程期末考试工作 1.本学期通识课程期末考试工作将于第18周(6月20日—6月24日)进行,具体要求按照《西北大学本科专业通识课程考试工作指南》(附件1)开展。 2.各通识课程任课教师应于6月6日前将试卷交至教务处统一印刷。考试成绩于2016年6月29日前交至教务处(一式两份)。 二、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通识课程申报工作 1.各单位应结合学科专业优势和教学实际,鼓励教授以个人或组建教学团队的形式面向全体本科生开设通识课程。讲师原则上不可单独开课。每个院系申报课程门数不少于3门(其中教授主讲课程应不少于2门,每门不少于1/3课时)。具体申报要求参照《西北大学本科专业通识课程申报工作指南》(附件2)。 2.通识课程每门课程1-2个学分,其中2学分课程总学时不少于32;通识课程原则上以不低于40人为一个标准教学班,授课对象为全校本科生。开课单位负责课程的日常管理,请各单位切实将其纳入本单位教学管理工作范畴,督促开课教师认真授课,完成教学任务。引导学生明确课程学习目的,合理安排学习规划。学校将把通识课程教学情况作为各单位年度教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3.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6月8日前,课程申报教师填写《西北大学本科专业通识课程开课申请表》(附件3),开课单位审核同意后盖章签字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统一报至教务处教学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jxke@nwu.edu.cn。 (2)6月24日前,学校通识课程审定小组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定,并公布审定通过的课程名单。审定通过的通识课程任课教师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填报流程参见《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教师申报操作手册》(附件4)。 联系电话:88308182   附件1:西北大学本科专业通识课程考试工作指南 附件2:西北大学本科专业通识课程申报工作指南 附件3: 西北大学本科专业通识课程开课申请表 附件4: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教师申报操作手册         教务处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