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榆林市科技局、财政局《榆林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工作操作规程》、《榆林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就征集2016年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项目征集共设立四类专项计划,具体申报要求见《榆林市2016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
产学研合作项目重点支持由高校牵头,联合榆林市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共同实施的研究项目,以及在榆建有研发平台,并建立了稳定服务群(当地企业)的高校申报的项目。
1.研究开发项目 项目必须与榆林市辖区内合作企业或事业单位共同申报。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在榆林境内有科研试验基地或与榆林市相关企事业单位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的项目优先支持。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
2.成果转化项目 要求申请该项目的科研成果产权归属清晰。项目必须与榆林市具备成果转化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且具有合作双方签订的协议或合同,项目完成时应实现产业化。在榆林属地申报或通过联合攻关形成的科研成果,以及就地转化的项目优先支持。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20万元。
3.创新团队 支持与榆林市域内企、事业单位长期稳定合作的创新群体,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每个团队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
4.科技新星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所从事研发领域对提高榆林科技发展水平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申报人员须为博士(含在读)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人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要求
1、严格按照《项目指南》要求,所有项目必须与当地产业规划紧密结合,集中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不受理脱离产业实际、孤立、冷门项目,项目的预期成果形式必须明确,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应用途径必须清晰、可查,验收时须提交知识产权清单。
2、在研或未验收(结题)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请其他市级部门专项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市级科技项目。
3、申报时只提交《榆林市2016年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同时提交电子版至likeky@nwu.edu.cn),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等材料待项目初选入围后再行上报。
三、申报受理时间
请相关老师于5月23日前提交申报材料。未按要求提供必要的申报材料、证明材料和逾期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处计划项目科(行政楼三层307),联系电话:88302962
附件
1.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榆林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附件
2.榆林市2016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
3.榆林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格式)
科技处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