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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请我校教师为西安培华学院指导教师的通知

点击次数:1798 发布时间:2019-12-16 06:21:35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安排,为推行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有机结合、互相帮助,我校与西安培华学院签订了对口帮扶协议。根据协议,我校将对西安培华学院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给予具体指导和帮助,西安培华学院每年选送青年教师赴我校进行进修,以培养提高其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自2012年起至今已指导了3届近40人,现将2016年部分专业聘请指导教师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及职称要求 以下专业接受全校相关专业教师申请:管理学、会计学、经济学、经济法、电子商务。要求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二、指导时间 2016年5月-2017年10月 三、指导费用标准 教学指导费4000元;指导对方教师发表1篇C刊,指导费5000元,1篇一般核心期刊3000元;指导对方教师参与导师厅局级以上课题(前3位),指导费2500元。 请有意向教师于5月25日前联系教师科报名。 联系电话:88308225 电子邮箱:jsk@nwu.edu.cn

人事处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