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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三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1907 发布时间:2019-12-16 06:17:19

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三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陕科协发〔2016〕学字1号),学校将进行第十三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选范围对象 本届评选论文发表的时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凡在评选规定时限内由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知名期刊公开发表的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科学、工程技术、交叉科学方面的学术论文,可以申报。鼓励申报符合陕西实际,对指导陕西工农业生产、社会发展具有应用前景的论文。申报一、二等奖的论文要拥有较高的他引频次(应附由国内外检索机构提供的他引频次、查新证明材料原件)。   二、申报要求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论文可以申报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 (一)当届评奖年限内在国外知名期刊、国内中文核心期刊或科技核心期刊公开发表的自然科学学术论文; (二)在陕工作的科技工作者,或者在陕学习的本科生、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的论文; (三)系列论文中的单篇论文; (四)申报论文参评者作为第一作者每届只能申报一篇论文,同一论文只能向一个初评推荐单位报送。 凡属下列情况的不能申报: (一)凡已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的论文; (二)著作权有争议的论文;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属于国家机密的论文; (四)其他按规定不能申报的论文。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 参评者应按通知要求填报《评审书》,打印三份,连同发表论文、刊物封面、刊物主页、刊物目录的复印件一式3份连同电子版报送科技处(要求详见附件1)。《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同行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1表2)需省内外同行学科三名教授级或正高级专家进行鉴定并提出推荐意见(签名需手写)。 以上材料请申报人于5月20日前将材料报送至科技处成果专利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凯 李立  电话:88302279 附件1通知原文

科技处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