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上安排,在各单位的大力配合下,我校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相关工作一直稳步向前推行,现已完成了信息采集工作,顺利进入到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环节。
根据《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陕教人办〔2016〕14号)要求,养老保险参保登记需提供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请校内各单位将本单位截止2016年4月在册在职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报送人事处;请离退休工作处将截止2016年4月退休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报送人事处。(复印件须清晰、完整、一式两份,身份证件正反两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有效期与养老保险信息采集时提供信息一致),同时附人员名单清册。报送截止时间4月29日。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务必按时提供完整材料信息,确保养老保险整体进度。同时工作中注意信息保密和信息安全,向教职工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资料提交地点:人事处人事劳资科(长安校区7号教学楼7506室)
联系人:陈珂
联系电话:88308378
人 事 处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