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西北大学
工程名称及内容:西北大学长安校区东学楼、西学楼、教师公寓30、31号楼电梯采购
报名条件:
1、投标单位需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颁发的电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商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应当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应许可证复印件)及电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供应方须是电梯制造商或是已获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的合法经销商;
4、报名单位所提供的电梯品牌需为目前电梯行业一线知名品牌;
5、具备类似项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能独立承担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6、报名企业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良好信誉,在政府主管部门无不良记录。
报名时递交的资料:
企业报名时需出具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专项授权书、企业业绩合同等相关企业证件。
以上资料核验原件,同时提交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贰份。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4日-2016年4月1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基建处(19#学生公寓123室)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88308309
西北大学基建处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