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北大学“十二五”“211工程”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管理规定》(西大研[2012]11号)的要求,学校决定对2012—
2014年部分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安排
1.4月13日前,项目主持人整理研究成果,填写《结题申请书》(见附件2,附件3),并同相关附件材料交研究生秘书。
2.4月18日前,研究生秘书汇总材料,送研究生院。
3.5月上旬,研究生院审核成果,并组织相关专家验收或答辩验收。
4.5月中旬,研究生院公布验收结果。
对于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项目主持人需提供书面说明材料申请延期,已延期一年的项目若仍不能按时结题,则终止项目。
二、有关说明
1. 研究成果为SCI或EI论文的需提交检索证明及论文首页复印件;核心或C刊论文,需要提供期刊目录以及文章首页复印件,成果原件交研究生秘书审核即可,申请材料不退还。结题材料一式三份。
2. 对于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拨付余款。对于未通过的项目,需进行整改。整改通过后,拨付后续经费,整改不通过的,学校将中止其项目。
3. 希望各单位做好对研究生创新教育项目的检查和监督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计划完成项目进度,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附件1:结题项目名单
附件2: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申请书
附件3:自主创新结题申请书
通知原文:
关于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结题的通知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