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八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6〕19号)、省知识产权局《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八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陕知发〔2016〕18号)要求,现将我校组织第十八届中国专利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项目要求
(一)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15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无权属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二)申报要求
1.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
2.每个院系可向学校推荐一项项目,学校将从中择优推荐一项参评;
3.重点申报专利质量高,运用和保护成效显著的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获得省专利奖一等奖的项目优先申报。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及形式
1.项目纸质申报书(附件1)2份,申报项目电子件包含:申报书、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扫描材料)。
2.其他有必要报送的专利产品实物或模型。
(二)报送时间
各申报单位应在2016年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处成果专利科,逾期不予受理。
通知原文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了解、下载。
联 系 人:陈凯、李立 联系电话:88302279
附件:
附件1.申报书
附件2.评奖办法
科 技 处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