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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长安校区30、31#公寓楼项目中标公示

点击次数:1649 发布时间:2019-12-16 05:53:28

《西北大学长安校区30、31#公寓楼施工工程》经招标人西北大学组织下依法进行公开招标后,于2016年1月28日9时00分整在西北大学组织开展了本项目的开标会议,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依法对本项目推荐出中标候选人,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1.陕西金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 3.西安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若对上述结果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16年1月29日北京时间0:00-2016年1月31日北京时间0:00)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予收理。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及被质疑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 2.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书必须是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质疑人须携带以上所述的书面材料向招标代理机构反映。 地址:西安市丈八一路汇鑫IBC-B座-2403室 联系方式:刘睿  87546885

西北大学基建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2016 年1月28日

开标现场

监标人审验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