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长安校区教师公寓区居住的教职工立户难的问题,经我处与公安长安分局及郭杜派出所多次协商,现郭杜派出所同意为居住在我校长安校区教师公寓区的教职工办理立户手续。请需要立户的教职工,请按照以下要求准备好资料前往办理:
1.购房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或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2.准备迁入人员每个人均需长安校区物业中心出具居住证明。
3.准备迁入人员每个人的户口本或户籍卡。
4.准备迁入人员每个人均需提供一张一寸白底照片。
5.准备迁入人员每个人的血型化验单或献血证(如户口本上有正确的血型可不用提供)。
6.如购房合同上购房者是教职工配偶的(教职工配偶必须是本市户籍),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7.如小孩随迁需带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小孩出生证原件、复印件(小孩必须是本市户籍)。
8.长安校区教职工公寓立户仅针对家庭成员户籍目前在西安的,家庭成员户籍在外地的暂不能立户。
因每个家庭具体情况不同,详细办理情况请与郭杜派出所户籍室联系,联系电话:85843608。
保卫处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