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
根据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相关通知,以及《关于建立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制度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7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大学生寒假到省、市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报名遴选:2015年12月23日—2015年12月30日;
见习时间:2016年1月21日—2016年2月26日。
二、遴选原则与条件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生自愿报名与院系推荐相结合,由校团委会同有关院系择优选择。
(二) 岗位名额和分配
陕西省政府机关见习名额6个,接收见习大学生的单位为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31个省级单位,具体岗位由陕西省大学生见习联合工作小组统一分配。
西安市政府机关见习名额4个,接收见习大学生的单位为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科人社局等20个市级单位,具体岗位由西安市大学生见习联合工作小组统一分配。
(三) 遴选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积极,政治立场坚定;
2. 我校全日制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可报名市级政府见习);
3. 家住西安或能够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4. 能够充分保证见习期间的工作时间;
5. 身体健康,道德良好,成绩优良,富有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较高;
6. 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三、见习学生要求
1. 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努力做好分配的各项任务。
2. 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3. 注重自身形象,着装大方得体,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展示我校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4. 注意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事项。
5. 见习结束时,见习生应填写《大学生见习考核表》,并完成一份1000字以上的见习总结。
四、报名程序和相关要求
学生填写《2016年寒假政府机关见习大学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经院系党委审核盖章,于2015年12月30日下午4时前,交校团委办公室。
见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校团委统一购买。省级、市级见习单位向见习大学生发放见习补助(每人1000元)。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
联系人:刘博
联系电话:029-88308234
附件1:《2016年寒假政府机关见习大学生报名登记表》
附件2:《2016年寒假大学生见习考核表》
校团委
2015年12月23日
附件:
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