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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1434 发布时间:2019-12-16 05:47:02

各院(系)团委: 根据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相关通知,以及《关于建立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制度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7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大学生寒假到省、市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报名遴选:2015年12月23日—2015年12月30日;   见习时间:2016年1月21日—2016年2月26日。 二、遴选原则与条件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生自愿报名与院系推荐相结合,由校团委会同有关院系择优选择。 (二)   岗位名额和分配   陕西省政府机关见习名额6个,接收见习大学生的单位为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31个省级单位,具体岗位由陕西省大学生见习联合工作小组统一分配。 西安市政府机关见习名额4个,接收见习大学生的单位为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科人社局等20个市级单位,具体岗位由西安市大学生见习联合工作小组统一分配。 (三)   遴选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积极,政治立场坚定; 2. 我校全日制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可报名市级政府见习); 3. 家住西安或能够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4. 能够充分保证见习期间的工作时间; 5. 身体健康,道德良好,成绩优良,富有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较高; 6. 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三、见习学生要求 1. 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努力做好分配的各项任务。 2. 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3. 注重自身形象,着装大方得体,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展示我校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4. 注意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事项。 5. 见习结束时,见习生应填写《大学生见习考核表》,并完成一份1000字以上的见习总结。 四、报名程序和相关要求 学生填写《2016年寒假政府机关见习大学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经院系党委审核盖章,于2015年12月30日下午4时前,交校团委办公室。 见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校团委统一购买。省级、市级见习单位向见习大学生发放见习补助(每人1000元)。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 联系人:刘博 联系电话:029-88308234 附件1:《2016年寒假政府机关见习大学生报名登记表》 附件2:《2016年寒假大学生见习考核表》  校团委     2015年12月23日 附件: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