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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转正定级工作的安排意见

点击次数:1684 发布时间:2019-12-16 05:46:11

校内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陕人发[2011]86号)和《西北大学教师职务评审暂行规定》(校发[2011]人字第1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5年度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转正定级工作安排如下: 一、范围 截止2015年底,参加新进校教工岗前培训考核合格,且符合各系列转正定级条件的新进校教工。 二、条件 (一)教师系列 1、助教职务 具备硕士学位,经半年见习考核,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认定助教职务(任职时间从到校之日算起)。 2、讲师职务 具备博士学位,经3个月以上见习考核,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满足学校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相关条件,认定讲师职务(任职时间从到校之日算起)。 (二)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管理人员转正定级条件按照《西北大学思想政治教师职务评审暂行办法》和《西北大学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暂行办法》执行。 (三)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转正定级条件按照本系列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材料填报 (一)材料填写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填写以下材料:①《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1)、②《转正定级人员汇总表》(附件2)由单位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后统一填写。所有材料均为A4纸张双面打印,《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中所填获奖、论文等情况均须附支撑材料,论文需提供文章首页,获奖、专利等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支撑材料中复印件需经本单位核实并书写“与原件一致”后加盖公章,若有特殊情况请同时报送情况说明,支撑材料请按照《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内的填写顺序单独装订。 (二)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将《转正定级人员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jsk@nwu.edu.cn)及《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纸质版一份于12月30日前报送人事处教师科。 四、相关要求 转正定级工作是学校加强青年教职工队伍建设重要措施之一,请各单位严格对表中所填写的内容认真审核,对在填表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本年度认定资格,并在以后一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认定。 联系电话:88308225 附件: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2.转正定级人员汇总表

    人事处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