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为保证按时完成学校处置资产的备案工作,加强学校资产账实管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5年自行处置资产(规定权限内资产报废)备案情况的通知》(陕教财【2015】25号)要求,并结合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备案范围:各归口管理部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已完成资产处置审批程序的所有处置资产的情况,包括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及陈列品、图书及其他资产。
2、报送内容:
(1)归口部门资产处置的情况说明(签字盖章);
(2)资产处置清单;
(3)资产使用单位的报废申请、归口部门审核意见表、会议纪要等(复印件);
(4)报送内容请按照校内处置和校外处置分类报送。校内处置指除交通工具、房屋、土地以外的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在20万元以内(不含20万元)的资产处置。
3、报送时间: 2015年12月8日(星期二)前
4、报送要求:纸质版及电子版
邮箱:zcc@nwu.edu.cn
联系电话:88303856 联系人:陈老师
资产设备管理处
2015年11月30日
附件:
关于报送2015年自行处置资产(规定权限内资产报废)备案情况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