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2015年“健康杯”足球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西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西北大学体育教研部
三、协办单位:西北大学学生会体育部
四、比赛日期及地点:
(一)日期:2015年10月19日 — 11月15日。
时间:周一至周五 16:00(长安校区)
16:00(太白校区)
(二)地点:长安校区足球场(东操场)和太白校区足球场。
五、 参赛办法:
(一)以院系为单位报名参赛,各院系限报男生一队。
(二)每队报领队、教练各1人,队员25人。领队必须是各院系辅导员老师。
(三)凡我校在籍的本、专科、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
六、 竞赛办法:
(一)比赛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5年10月19日——11月4日),分别在长安校区(A、B)和太白校区(C、D)进行分组单循环比赛。各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
第二阶段(2015年11月6日——11月11日)分别在长安校区和太白校区进行交叉淘汰赛,产生各校区1、2、3、4名。
第三阶段(2015年11月16日——18日)为总决赛
两校区1、2名进行交叉淘汰赛,两胜队比赛产生冠、亚军。
(二)比赛采用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并执行西北大学足球比赛的特殊规定。上、下半场各40分钟。
(三)80分钟内打成平局,直接罚点球决定胜负。
(四)每场比赛可以更换5名队员。红、黄牌带入下一轮次比赛,一张红牌停赛一场,累计两张黄牌停赛一场。
(五)比赛用球由各队提供。
(六)各参赛队需提前10分钟到场, 如果出现罢赛、弃权以及非体育道德行为且情况严重者,则取消该队本次比赛。如在比赛中出现斗殴事件,双方均取消比赛资格。情况恶劣者,该队停赛三年,并上报学校处理。
(七)由于客观原因致使比赛无法进行的,由组委会另行通知时间。
(八)各院系可自行组织啦啦队,并确保本队球迷文明观赛。
(九)为保障比赛安全,要求各院系领队必须到场,否则不得参赛。
七、录取名次:
本次比赛奖励前三名(奖杯、证书)。
八、申诉:
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必须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200元,如果胜诉则退还申诉费,如果败诉则扣除。
九、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解释权归西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西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