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次数:1507 发布时间:2019-12-16 05:22:42
西大办发〔2015〕10号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档案工作,切实加强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根据《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教办〔1993〕429号)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国家档案局第27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4年度档案归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西北大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件1),将本单位2014年度工作中形成的档案(包括纸质、电子、光盘、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以及往年未归档的档案,于2015年11月15日前移交档案馆。 联系人及电话: 党群、行政、外事类:曹振明 88302273 教学类:张叶 88302979 科研、出版、财会类:齐鸿雁 88302273 基建、仪器设备、产品生产类:邵婧 88302979 人物、声像、实物及重大活动类:刘铁山 88302979 二、请各单位填写《档案管理人员信息表》(附件2),于2015年9月30日前,将纸质版(盖章)送档案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dag@nwu.edu.cn。 联系人及电话:曹振明 88302273 档案移交工作是档案工作的关键环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及按时归档。 附件: 附件1:西北大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附件2:档案管理人员信息表 校长办公室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