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通知》(陕教财〔2015〕61号)以及《关于加强省教育厅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陕教财办〔2015〕11号)有关精神,2016年各单位采购项目全部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禁无预算采购,无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均属违规采购。
为切实做好2016年我校仪器设备采购工作,望各单位提早规划、充分调研论证,认真填报本单位2016年仪器设备政府采购计划表(附表),并于2015年9月9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将计划表加盖单位公章:太白校区报送至行政楼4层设备采购科,长安校区报送至教学7号楼520室,
电子版发送至zhhw@nwu.edu.cn。
所上报项目要求必须于2016年底前执行;未上报的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除因教学科研急需并经审批同意的,一律不予采购。
联系人:赵会武
联系电话:88302974
附表:
2016年仪器设备政府采购计划表
资产设备管理处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