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做好新生入学期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特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结合新生入学教育和新生家长见面会,做好心理健康知识宣讲和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印制《致新生家长的一封信》,举办新生家长见面会或有需求的院(系),请及时联系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办公室领取,领取时间地点:长安校区8月29日下午3点,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办公室(电话:88308536); 太白校区8月31日下午3点,体育楼308(电话:88303943)。
二、 在10月20日之前,面向所有新生,做好心理普测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 关注新生心理健康。新生面临新的环境,处于心理适应期,要多关注学生的利益诉求和心理变化。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
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