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关于缴纳长安校区教职工公寓选房保证金的通知
点击次数:1640
发布时间:2019-12-16 05:07:53
申请选房教职工: 根据长安校区教职工公寓选房申请情况,经研究决定,此次选房保证金统一按
5
万元缴纳,并按缴款人员的积分排序进行选房。未按规定时间交纳选房保证金者视为自动放弃
,请申请选房的教职工做好准备,按时缴纳。 缴款时间:
2015
年
7
月
10
日(星期五)
上午
8
:
30
-
11
:
30
下午
14
:
00
-
16
:
30
缴款地点:长安校区财务处报账大厅(教学
7
号楼一层)
缴款方式:银行卡刷卡缴费,不收现金。
后勤集团
财务处
2015年7月7日
相关阅读
物理学院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温党史,诵读经典”展演
我校揭牌两个能源化工领域联合实验室
郭立宏为国际部(院)党支部讲党课
我校师生热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校园网流量礼包赠送的温馨提示
学校开展稳定安全督导调研活动
学校看望慰问离退休老党员
关于报送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设想的通知
江苏省宿迁市人才引进专场就业洽谈会参会单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