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校友是学校宝贵的资源和财富,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中共西北大学委员会 西北大学关于加强校友工作的意见》(党发[2009]3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校友工作体系,推动我校校友工作可持续发展,增强毕业校友的凝聚力,拟从2015届毕业生中择优选择校友工作年级理事,作为学生毕业后学校与校友、校友与校友之间联系的纽带。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
推荐条件:推荐人选应热爱母校、热心校友工作及公益事务、责任心强,在其班级及年级同学中人缘好、组织能力强;
2.
推荐办法:按照班级建制推荐,各院(系)本、专科毕业生每班推荐1人,研究生毕业生每个专业超过
50人的推荐2名,少于
50人的推荐1名;
3.
工作安排:请各院(系)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校友工作年级理事的动员、选拔和推荐工作,并于5月21日前将《2015届校友工作年级理事登记表》(见附件)签字盖章后交至发展规划与合作处办公室(北校区行政楼四层或南校区
7号楼515室),电子版发送至
xyh@nwu.edu.cn。
附件:
2015届校友工作年级理事登记表
联 系 人:李晰 徐晓
联系电话:
88302613(北)88308201(南)
校友总会
2015
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