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及相关部门:
按照《西北大学学费收缴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和《西北大学学生缴纳学费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继续加强学费收缴,做好在校生和毕业生欠费清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所及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欠费清缴工作。学生欠费明细表(时间截止至5月10日)已发至各单位,请各单位注意查收。各单位也可通过财务处网页链接到财务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学生欠费信息,督促学生及时清缴欠费。
二、各院、系、所及相关部门同时要加强对2015年毕业学生的管理,督促欠费学生及时清缴学费住宿费。对未能清缴欠费的毕业生,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电话:88308191。
财务处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