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5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陕组通字【2015】2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选派对象
“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培养工作是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强西部地区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项目。该项目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科技部、中国科学院组织实施,每年从西部地区选拔一批科研骨干到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及东部地区所属研究机构、重点院校、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为期1年的学习研修。
选派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西部地区发展精神;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在科研和生产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学术技术骨干;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二、研修时间及研修单位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申请者可以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在全国范围内的科研院所和高校选报,建议选取中央或教育部直属的科研院所或重点高校。
三、选派程序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由学校确定人选。拟申报人选填写《“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于5月8日前报送人事处教师科,同时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
jsk00@nwu.edu.cn。
附件:
“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
联系电话:88308225
人事处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