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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组安排 1.长安校区检查组: 学生处、团委、公寓中心工作人员,长安校区各院(系)男女辅导员老师各一名。 2.太白校区检查组: 学生处、团委、公寓中心工作人员,太白校区各院(系)男女辅导员老师各一名。
三、集合地点: 长安校区:宿舍7号楼楼前 太白校区:宿舍3号楼楼前 四、几点要求: 1.检查人员携带工作证件按时在指定地点集合; 2.如实登记检查情况,并将结果报送学生管理科。学生工作部(处)
校 团 委 后勤集团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