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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点击次数:1553 发布时间:2019-12-16 04:38:31

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项目指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已经发布《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网址: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5xmzn/index.html)引导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项目。请项目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项目指南。 二、项目申请新政策 1.2015年所有申请项目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没有基金管理系统(isis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将个人信息报到各院系科研秘书处,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职称、手机、本人Email地址(尽可能使用单位邮箱,尽量不用hotmail、gmail、sina、163等)。院系科研秘书统一将本单位申请人信息报送科技处计划项目科,申请人通过邮件收到激活登录帐号的相关信息同时完善个人资料。已有账号可以继续使用,所有人员的账号终身有效。 2.申请书中的成果部分,要求通过成果在线填写。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各申请人尽快完善自己及团队成员的成果在线,包括文章、论文、专利等。 3.今年基金委不再提供人员查重服务。 但会从2015年3月2日开始提供全校在研项目和新申请项目人员名单,每24小时更新一次。请申请者尽早从系统提交申请书以便及时了解超限项情况(需要修改申请书可以联系科技处工作人员要求退回)。 4.申请书填写过程中,以二代身份证为依据。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获得项目资助的,应在申请书个人简历中说明,否则将作为不端行为处理。 5.经费说明:项目总经费=直接费用+间接费用 (1)直接费用:各类经费不再设比例限制,申请人根据实际科研需求填写。 直接费用的几点变化:1.取消协作费用,并入测试加工费中;2.劳务费中增加临时工工资和临时工社会保险费;3.增加专家咨询费。 直接费用使用注意:1.仪器设备费、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只能调减,不能增加;2.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费三项费用可调配使用,但不能超三者总额;3.会议费、差旅费、出国费、外宾接待、专家咨询费等预算、支出标准按国家财政部有关文件执行。 (2)间接费用:申请人不用填写,由系统自动生成。500万元以下项目按20%由基金委拨入学校,学校统一分配使用。绩效支出上限为直接费用扣除仪器设备费的5%。 6.非我校人员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申请,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内容含保障条件、工作时间、管理权限、经费使用、知识产权、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同时要经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书面同意。所有材料作为附件随申请书报基金委。 7.正文:文件大小、格式(3M,PDF)。 8.附件类型的规范化:附件类型与项目类型相关;大小不超过1M,格式为 .jpg. PDF ,个数为不超过20个。 9.上传的电子申请书必须是正式的版本,水印为:“NSFC+年度”,纸质申请书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10.其它事项以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为准。 三、申请项目类型 1.201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四、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3.2015年3月4日前:各院系集中将本单位评审过的申请书一式一份报送科技处,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二次评审后,及时将评审意见返回。 4.2015年3月10日:各院系集中将本单位纸质申请书(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一份)、形式审查明细表等统一报送至科技处。 五、网址、电话 (一)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https://isis.nsfc.gov.cn/ (二)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六、有关附件 1.2015年申请须知 2.2015年限项申请规定 3.2015年形式审查明细表 有关基金申请的任何问题,请随时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延绥宏  李振志     联系电话:88302962

科技处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