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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第一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1311 发布时间:2019-12-16 12:35:31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协议,2015年第一批选派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期限: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期限为12个月。 2.选派要求:结合211基地、平台建设、重点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从学科发展的长远规划出发,确定推荐人选。 3.留学单位: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或学科专业水平突出的国家和地区的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 4.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是我校在编在职青年骨干教师,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年龄不超过45岁。 2.申请时需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附件1)规定的合格标准。 3.申请者须为目前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的人员。 4.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工作满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三、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根据学科建设规划,鼓励本单位教师积极申报,在申报工作中注意以下要求: 1.外语水平合格证明和国外正式邀请函是派出的必要条件。外语水平合格证明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邀请函应内容翔实,须明确留学期限、留学身份、研修内容、有外方导师或机构负责人亲笔签名等。 2.申请人须选取本人目前在研的一到两个教学、科研项目并填写《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2),注明项目(课题)级别,承担情况等;同时提交主持项目或参与项目相关证明;外方邀请函须明确在外研究专业方向,且该方向应与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工作必须一致;在网上填写的《申请表》中“留学研修计划”须结合科研项目(课题)拟定。 3.申请人研修计划应详尽、切实可行,包含以下内容:出国从事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科研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的后续工作安排等。 四、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于3月28日前将单位推荐意见(超过一人请做排序)、申请相关材料(附件3)一并报送人事处教师科,学校于4月5日前组织专家组评审。待人选确定后通知相关人员于4月6日—18日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apply.csc.edu.cn报名(网上报名须知见附件4)。 5.相关资料查询请点击《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附件5)。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教师科。 联系电话:88308225   附件:1.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 2.依托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3.申请相关材料 4.网上报名须知 5.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   人事处 2015年2月27日